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滥权低价购屋,以及原屋主彭丽君被控串谋案,最终法庭接纳控方撤销控状的建议,林冠英和彭丽君获无罪释放,然而这一裁决举国震惊,甚至首相敦马哈迪都感到惊讶,大马司法体制的公正和中立再次受到质疑。
在国阵政府时期,有不少希盟领袖被政府提控,或所涉官司多与国阵领袖有所关联,到了希盟执政后,情况有所转变,在林冠英事件前,也有数起希盟领袖被提控的案件都被撤销,如早前被控3项煽动罪的人民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阿都卡林,被法庭宣判释放但不代表无罪;双溪毛糯国会议员西华拉沙的煽动法令案件也获控方撤销控状,无罪释放。
就林冠英低价购屋案来说,为了避免利益冲突,汤米接任被革职的阿班迪担任总检察后,就表明完全退出林冠英购屋案,在如今风波闹大之际,总检察署上诉及审讯组主任哈纳菲澄清说,这是他的个人决定,撤销提控的理由是证据不足。
想当初阿班迪基于反贪会的调查,亲自提控林冠英,如今哈纳菲的证据薄弱说辞无疑是打脸反贪会的调查,也间接反映了总检察署的反复无常。
撇开到底有没有犯罪的问题,这些事件都令人质疑大马司法是否严重受政治和当权者影响,在前朝时检控方言之凿凿提控的案件,在改朝换代之后来了个“U转”,一是这些案件在前朝时出于某些目的或压力而提控,变天之后以撤销控诉还他人清白,这反映检控存在政治动机;二是司法机构自动站队,看老板是谁来做出决定,令体制一直有利于现政府。
然而,不管哪一种情况的成立都失去了司法机构应有的独立性、专业、中立,有违秉持法律公正的原则。大马司法在纳吉时代就已经饱受诟病,特别是阿班迪对一马公司案的立场,已让总检察署名义蒙上阴影,而反贪会的作用也屡遭质疑削弱。
在进入新马来西亚时期,总检察署、反贪会等司法执法机构应该重新树立形象,希盟政府不断强调体制改革,有时候思考模式也要随之转变,否则只是换汤不换药,在司法是非黑白颠倒的情况下,一个无罪之人,在司法公正饱受质疑的情况下,也变得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