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建议在华裔人口多的地方政府委任华裔市长或副市长,惟强调这并非是为了官职,而是要照顾华人感受。言下之意,华人市长或副市长其实就是一个“大花瓶”,充其量也就是“摆著好看”的位置。
委任华裔市长或副市长的建议,姑且相信其背后有正面的考量(虽然笔者怎样也看不见正面之处),却也直接揭示了数项讯息,即作为委任制下的官位,华人地方首长未必能有所发挥,反而同样受制于人,同时要说服友党接受华人市长,也必有一定的难度。
根据廖中莱的建议,要找出华人居多的地方政府进行委任华裔市长,想必并非容易的事。以新山为例,新山市或许看起来华裔人口众多,然而官方统计华裔只占新山总人口41.5%。新山市政局虽然位于新山市中心,但是管辖的幅员其实涉及埔莱、新山及地不佬三个国会选区,就不知廖总会长所谓的“华人居多的市政府”论述是如何得出。
再者,能否说服国阵成员党接受华裔地方首长并非易事。2016年3月,新山中区市议会新届市议员原来的名单中,马华及民政党所获分配的市议员占12人,巫统市议员则占9人,是首次在地方议会中华人代表多于其他族群。然而,有关名单立刻引起巫统振林山区部关注,甚至陈书州政府抗议。
最终名单调整,巫统市议员名单12人,依然占多数。可见,就连华裔市议员占多数,也过不了友党的基层,委任华裔地方首长又谈何容易?一旦强行委任,是否可获得国阵各成员党市议员支持,又是个未知数。
若按照如今的制度,地方政府首长一职向来是由公务员出任,这些公务员一般上由县土地局,或县署中提拔。就算是国阵高层认同委任首长,想必要找出在土地局或县署中服务的华裔公务员,是一项高难度任务。
必须认清一点的是,目前的地方政府委任制极不健康,市长一职很多时候成为了高级公务员养老的官位,或者昇迁的“跳板”。笔者在采访前线的这些年,见证过不少市长走马上任时有鸿图大志,最终不到两年即退休,不然就是获擢升出任州秘书或州土地局长职。至此,之前其设下的地方政府大计不是中断,就是随新任市长接棒而改弦易辙。
如果说委任华裔市长是为了改善地方政府运作,那么恢复地方政府民选制,将第三票还给选民是最佳的方式。从国会至地方政府议会,大马民主制三环缺一,等于“残废民主”。
如果说委任华裔市长是为了让华裔“自我感觉良好”使选票回归,笔者认为马华认认真真促成政府承认独中统考文凭,不要让“最后一哩路”变成“没有路”,会比较获得华裔选民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