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日前计划前往韩国,领取光州人权奖,但是却遭大马移民局以莫须有的理由禁止出国,使到大马上演“马来西亚岳飞传”,惟独不同的是尽管同样是莫须有的理由,玛丽亚陈不致于象中国民族英雄岳飞般惨死风波亭。
事故之后有媒体引述移民厅内部消息,指移民局落实“维护国誉”的新政策,即“有损国誉”者将被禁出国3年。虽然玛丽亚陈未必是因为“有损国誉”而被禁出国,但基于她作为净选盟主席的身份,更于去年成功促成净选盟4.0集会,而此番获颁光州人权奖,很难不让人将其被禁出国,与近两年来的连番作为连在一起。
然而,若玛丽亚陈的确是因为抨击政府、要求现任领导人下台,同时争取选取制度改革而被被冠上“有损国誉”的罪名,最终被禁止出国,那无疑是我国人权戕害纪录上的最新一笔。
美国社会进步组职去年发表的国际人权报告指出,大马在人权上的排名于133个国家中排名第4,惟更令人关注的是在个人权利上,大马只排103名,比非州的刚果民主共和国还不如。个人权利即政治权利、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及私人财产等权利上的维护。类似报告每每出炉后,在朝议员总会大力回击,有者更将之指为西方国家有意抹黑大马的政治阴谋,这根本就是贻笑大方。
大马政府将异议者加上诸多限制,使大马在国际舞台上的尊严进一步丧失。若说当局限制异议者出国,是为了不让这些人在国外抨击大马,惟实际上限制他们出国的举动,更把国家目前所面对的总总问题放诸在国际焦点之中。
众所周知,如今已是网络时代,众多流通的网络资讯已使人民并非当日的吴下阿蒙,此番禁止玛丽亚陈出国,即便可以阻止其在国际舞台上发表演说,但又岂能禁得了外国人通过国际媒体了解大马时局及众多丑闻?
作为大马新闻从业员,尽管羞于启齿,笔者还是想提醒当局,相比于大马言论被拑制,外国传媒在追击大马众多课题上更加透彻及全面,外人通过国际传媒看大马,所获取的资讯决不会比在国内少。
由此可见,以限制异议者出国谈论大马时局,无异于掩耳盗铃。不过,这对于一个丑闻缠身的执政政府来说,还算等于汪洋大海中漂浮的枯木,然而即便是抓住了枯木,你还是在这苦海中载浮载沉。
内政部副内部长诺嘉兹兰在回应玛丽亚陈被禁止出国事件时,确认移民局总监拥有绝对权力,禁止任何人离境而无须给出理由。此番言论或许是从职责权力上诠释,但却也直接反映了执法单位滥权的程度。对于“有损国誉”,标准究竟为何?说到底,也只不过是各人价值判断而已。因此,当一个人是否“有损国誉”而无法具体衡量时,用权力禁止其个人行动,简直毫无意义及说服力。
当移民局禁止“有损国誉”的公民出国新闻见报后,笔者身边的朋友直呼大马已向中共看齐,这并非空穴来风。马中建交50年,中国国营投资公司近来又协助解决一马发展公司许多债务,大马政府基于友好关系“向中学习”可以理解。
无论如何,从玛丽亚陈事件上可看出,未来大马不但言论及人身自由将进一步收紧,也可显示当朝政府对于目前困局的不安。大马人权指数想当然会在今年的报告中一泻千里,不过对于连饭都吃不饱的大部分国民来说,或许这只是一个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