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在面子书帖文申诉遇上了路霸。对方撞到车后,竟飞驰逃走,友人见状就开车追上。不料,一名长得凶神恶煞的大汉从前方的轿车走下,并拿著球棒向友人大吼说:“是否想找死?”为顾及个人的安危,友人没与路霸争执下去。
时代的进步,人的思想道德日益沦丧。撞到他人的车,非但没道歉,还恶人先告状。在这个分秒必争的时代,每天上下班都得塞在车龙,以致驾驶者较易脾气暴躁,人也变得没耐性。
还记得去年一炮而红的Kiki火爆姐吗?因为老翁不慎撞到她的新车,却发飙地用防盗锁狂敲打老翁的车,最后被罚款5千令吉和240小时的服务令。
面对如此凶恶的路霸,老翁却原谅她,这种精神真让人敬佩。
车子被撞理应是受害者,但因一时控制不了情绪,而做出路霸的行为,反遭到刑罚。发生小车祸,双方可心平气和商谈,若真的谈不妥才报警解决,无须动用暴力。
在我国遇上路霸是司空见惯,因此也曝露了刑罚不严。对付路霸仅罚款几千令吉,根本都不起阻吓。政府或许可效仿新加坡采用鞭刑和判监,或暂吊销驾照,也许警戒更奏效。
追根究底,路霸事故屡次发生,除了刑法不严,另一个原因是驾驶者的态度。在路上行驶,除了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礼仪”也很重要。相信不少人在路上都遇过许多缺乏礼让精神,自私的驾驶者。尤其“以大欺小”,小车被迫让大车的现象更是常见。更甚的事,往往行人交通灯已亮起绿灯,行人还得让车先过。
不难发现,到了十字路口,尽管已开了方向灯,有些驾驶者不但不相让,甚至还加速行驶。而且也喜欢“抢道插队”,搞得塞上加塞。为了一己之快而造成他人不便,甚至发生事故后还恶人先告状,导致路霸事件一再上演。
另外,在考取驾照过程中,仅教导驾驶方式、交通规则和认识汽车结构,却忽略灌输驾驶礼仪,导致部分人士都缺乏正确的开车态度。若陆路交通侷要修改驾驶课程,应该加入驾驶礼仪。让民众先学好驾驶礼仪,再学习驾驶。当然民众也必须从日常生活中做起,先改善待人处事的态度。
在路上行驶应将心比心,避免情绪驾驶,改变国内的驾驶风气,也可减少路霸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