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网络暴民”是最近其中一个经常被滥用的辞汇,应该不为过。也不是说网络暴民的问题不存在,只是你该怎么样去定义,如何才算是“网络暴民”?
我们不赞成,那些网上使用语言暴力,对任何个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但怎么定义“语言暴力”?如果把粗口视为语言暴力,而网上骂粗口者都归类为“网络暴民”的话,骂政治人物算不算暴民?骂政府算不算?骂某个已经不得人心的政党算不算?很多人都在网上用粗口问候养牛案主角,他们算不算暴民?
也有人认为,在网络上移花接木修改图片、短片、歌曲唱衰及恶搞政治人物就是一种文字及图像暴力,借此说明网络暴民的存在。但同样有类似的内容存在于主流媒体中,比如说,刊登在报章上漫画,对某个人物与事件冷嘲热讽,算不算暴力?
“网络暴民”还有一个特征,便是利用网络纠结群众,展开一窝蜂式的攻击行动。但如果是通过网络纠众参与集会,攻击他们认为已经腐化的体制,并提出选举制度、教育或环保方面的诉求,算不算暴民?
我们也应该谴责通过网络进行人肉搜索,揭露个人私隐的作法。但是网民通过网络搜索特定机构的丑闻,揭露相关机构的私隐,算不算暴民?揭露报章某篇专栏涉嫌抄袭,算不算?
若深入探讨,会发现“网络暴民”这个词还真不容易界定其意义。因为,网络世界本来就是现实社会的投射,很多时候,网络使用者只是在网络上,做著他们平时在现实生活中干的事。
网民有著任何正常人的优点与缺点、问题与毛病,他们有七情六欲,他们会喜怒哀乐。他们会为奥运会上为大马羽球选手同声欢呼,也会因为这名球员饮恨球场同声一哭;他们都对每况愈下的治安感到担忧,也同样对匪夷所思的贪污舞弊感到忿怒。
网民有时会展现出令人生畏的热情,但也会对某些重要议题冷漠;他们有著理智的时候,但非理性的一面往往遭到有意无意地放大。
媒体霸主将网络使用者形容为暴民,与掌权者将集会参与者形容为骚乱者,心态其实是一样的。在网络2.0(Web 2.0)的社交媒体年代,网络使用者已经不再是被动的资讯接受者,他们也主动地发送资讯,同时也成为资讯传播的其中一份子。
“网络暴民”的真正威胁,正是打破了资讯的垄断霸权,让一手遮天的手法变得不可能。
正是因为这批网民借著网络的便利,促使净选盟等多场集会能够突破重围成功举行;也因为网民推波助澜,称霸一方的媒体集团也阻止不了剽窃丑闻的传开。
有趣的是,当政治与媒体集团奋力谴责“网络暴民”的同时,本身却又化身为暴民的一份子。一方面道貌岸然地批评网民粗鄙与不理性,另一方面却组成无头无脸的网络军团,以虚假的身份在网络上造谣生事,这些无名无姓,无需为本身在网上言行负责的人士,才是真正的网络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