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8日讯)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拉尼今天在州议会提呈2022年霹雳州水源法案,包括成立霹雳水源管理机构以有效管理州内水源,以取代1920年水源法令及其他相关法令。
沙拉尼今午在霹雳州议会提呈法案一读后,在二读的辩论环节中指出,如今雪兰莪、吉打及登嘉楼州都通过及落实了各州的水源法,并成立各自的水源管理机构。
“但霹雳州的水源管理仍根据1920年水源法令,由州内各县的官员管控,并没有特定的机构作为主责单位,这使得州内的水源管理无法被优化,尤其是在发出准证及执法方面。”
有鉴于此,他指如今有必要拟定一个更全面及有序的全新州法令,以取代1920年水源法令及其他相关法令。
他续说,今天所提呈的2022年霹雳水源法案,是为了州内水源的使用、开发及保护等进行综合管理,同时成立霹雳州水源管理机构及相关的事项。
根据法案,任何人在州内水源进行取水及改道等与水源相关的活动,都必须向水源管理机构申请准证及缴税、将废料及污染物排入水源会在该法案下被采取行动,包括罚款及监禁等。
霹雳州水源法案拥有94项条文,其中一项是成立霹雳州水源管理机构,将由12名州政府委任的成员所组成,包括一名主席、霹雳州秘书出任副主席、6名有职位成员及3名拥有水源专业的成员。
法案规定,该机构需对雨水管理及干旱期间水源及行动的管控、减少意外污染、废水控制和水源恢复行动有关的事项,以保持国家水源的质量。
法案规定,非家庭用水和自给农民,当局可根据条文征收使用水源的费用,任何使用水源,包括取水、转移、干扰或阻碍水流、在任何内陆水道中营运船航、休闲、建桥及码头等活动,都需申请准证,而非法进行上述活动将被罚款30万至1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