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28日讯)行动党克兰芝州议员张哲敏要求政府暂缓禁止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在公路行驶的政策,并在制定政策前应与利益相关者展开公共谘询,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他指出,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日前宣布,从4月26日起,在公路上使用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将会受到对付,而违规者可被罚款高达300令吉。
有关微型交通工具,包括轻便摩哆(Moped)、特定的微型机动车,如电动滑板(e-scooter)、引擎滑板、人力滑板,以及行动辅助工具(PMA)。
他认为获准在公路上行驶的电动脚车,主要符合MS2514大马标准,当中包括时速低于每小时25公里等,同时,电动脚车不能装置油门及须有永久固定的脚踏车踏板。
“惟市面上所见的电动脚车,大部分都不符合上述标准,而且时速低于每小时25公里,在交通灯停下后再启步是很慢的,所以必须重新探讨这个标准。”
他今天联同来自金宝的电动脚车业者、使用者及学生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政府必须先进行民众谘询工作,才决定制定有关政策。
他建议政府,与其禁止设有油门的电动脚车,不如立法管制,可建议使用者考取驾照,或要求他们戴上头盔。
他指许多电动脚车使用者是来自低收入群,没有驾照及没能力购买摩哆,政府突如其来的政策,让已购入电动脚车的学生不知如何是好?
他希望交通部在制定政策时不可闭门造车,应先谘询民众,尤其利益相关者,同时应将如此重大的议题带到国会辩论,以达到双赢方案。
另外,电动脚车店业者尼占表示,在上周才购入20辆电动脚车,但政府突如其来的宣布,恐怕他要自行承担亏损,因此,希望政府能撤回相关政策。
他说,他是接到顾客的订单后向供应商订购,在政府宣布政策后,已有顾客取消订单,顾客主要是学生及家庭主妇,毕竟电动脚车为他们带来便捷,前往附近购物。
家庭主妇玛丽雅玛(43岁)表示,平日是以电动脚车代步,前往邻近地方,包括送孩子上学或购买日用品等,若不可使用电动脚车,最终被迫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