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31日讯)一名养牛业者的20只牛在其他人的果园区疑中毒死亡,损失约8万令吉。
这起牛群疑中毒而集体死亡事件,是于昨日发生在直弄双溪罗丹的一个龙珠果园区。
养牛业者丹加拉(36岁)周一向媒体指出,他在昨日下午5时30分左右,接到员工的通知后,才知道所饲牛只集体死亡事件。
“工人告诉我,牛只在距离我们牛棚数公里的果园一带突然死亡。”
他指前往检查时,发现了一个铁桶,桶内装有怀疑是毒液的液体。
他说,他本身养有160只牛,这些牛只在附近一带吃草,即使进入龙珠果园范围,牛只也没有破坏果树或龙珠果,因为果树有刺,牛群只吃草。
“之前,果园业者联系过我,要求驱逐牛只离开,我们照做了,因为牛只确是进入果园区。”
他相信,所饲养的牛是喝了铁桶内的液体而死亡,以致他面对巨额的损失。
另一方面,太平警区主任奥斯曼助理总监向媒体指出,牛主和龙珠果园业者都已针对牛只死亡事件,向警方报案。
他说,龙珠果园业者称于昨日上午9时左右,前往在双溪罗丹的果园工作时,被一名朋友告知,指一些牛相信已经死在果园。
他补充,上午9时45分,果园业者前往事发地点,发现几头来历不明的牛只相信已经死亡,由于不想对所发生的事情负起任何责任,果园业者据情向警方报案。
他指出,警方调查发现,龙珠果园距离牛棚约6公里,牛尸体是在距离果园约2公里处被发现,死亡的牛只共有20只,每只价值4000令吉,总损失8万令吉。
“无论如何,霹雳警察总部的法医小组已抽取铁桶内的液体和农友所使用的杀虫剂样本,以便进行化验。
他补充,兽医局也在现场对死亡的牛只尸体进行检验,并已采集心脏、脾脏、肺脏、肝脏和肾脏样本,以鉴定牛只死因。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8条文(恶作剧杀死或残伤动物)展开调查。”
根据刑事法典第428条文,任何人对一只或多只价值5令吉或以上的动物,涉及杀害、毒害、残害或致使动物丧失用途,一旦罪成,可被判禁监高达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