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4日讯)洋垃圾厂因在未获准证的情况下非法操作,被罚款5万令吉。
该厂位于槟榔东海(Pinang Tunggal),在去年12月18日遭吉打州环境局突击检查后被查封,并于本周一(14日)在双溪大年第一地庭面控时,经理俯首认罪,法官罗斯兰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吉打州环境局主任莎丽法表示,执法行动是基于居民投诉后展开的。调查依据是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6)条文,同时也可依第34A(8)条文,处以最高50万令吉罚款、最多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辩方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该厂已停止操作,希望法庭考虑轻判。
然而,来自吉打州环境局的主控官指出,环境局接到周边居民,特别是苏拉娅花园和槟榔东海居民的投诉,称闻到恶臭,因而采取行动。
他强调,该厂排放的污染物已严重影响周围的空气质量,并给居民带来困扰,污水甚至直接流入附近的河流。环境局在今年3月4日已向该厂发出停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