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1日讯) 光大丽雅路(Jalan Ria)本禁止长途巴士载放乘客,惟一些长巴业者无视禁令,继续在相关路段载放乘客,如今执法单位对长巴业者发出严厉警告,若仍无视禁令,陆路公共交通局将取消其执照。
光大丽雅路、新光大广场拥有许多长途巴士售票店铺,同时也成为长途巴士载放乘客的热门点。根据规定,长途巴士是不可以在该处载放乘客。
槟岛市议员李成淮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槟岛市政厅接获众投诉,指光大丽雅路时常有长途巴士停放,以载放乘客,造成交通阻塞。
他说,根据长途巴士营运执照,长途巴士只允许在长途巴士车站载放乘客,因此是不允许在丽雅路载放乘客。
“该处售卖车票不成问题,只是禁止巴士载放乘客,巴士必须去到双溪里蒙长途巴士车站载放乘客。”
他续说,槟岛市政厅联合陆路交通局(JPJ)和陆路公共交通局(APAD),于7月28日在丽雅路展开教育醒觉行动。
“当时我们提醒长巴司机时,他们都清楚问题所在,但司机们皆受长巴公司业者指示,才继续在丽雅路载放乘客。”
他说,槟岛市政厅官员已向车票销售柜台的工作人员发出警告,并希望职员们传达给公司负责人知道。
他强调,在陆路公共交通局发出的长途巴士营业执照中,已清楚列明,长途巴士只允许在巴士站载放乘客,而业者也非常清楚这项条规。
“因此,槟岛市政厅没有与业者们会面,直接发出警告给公司工作人员。”
他说,若长巴业者们仍然无视此禁令,陆路公共交通局会将业者提控上庭,甚至撤销业者的营运执照。
他指出,槟岛市政厅及陆路交通局一直都对付违规停放的长途巴士,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79(2)条文,对违规巴士开出罚单。
“在首15天内缴付,罚款为100令吉,在第16至30天内缴付,罚款为150令吉,若在第31天至60天内缴付罚款为250令吉。”
他续说,目前陆路交通局已对长途巴士开出30张罚单,而槟岛市政厅交通执法员则开出8张罚单。
他补充,槟岛市政厅执法人员并非不近人情,一般都会指示巴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