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8日讯)内贸局执法员乔装成顾客,揭发一家杂货店私囤1公斤津贴食油拒卖给消费者,并从杂货店仓库起获222公斤津贴食油。
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尼占今日发文告指出,当局接到公众投报后展开调查,并在昨日中午12时,前往居林玛慕花园一家杂货店展开取缔行动。
他说,居林分局执法人员乔装成顾客,到该家杂货店欲购买1公斤装津贴食油,但发现货架上并没有出售,之后询问店内一名本地员工,被告知已无存货。
“执法员再进一步检查,发现店内仓库有一批重达222公斤,总值555令吉的1公斤装津贴食油,并当场充公。”
他表示,当局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16A(1)(a)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个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若个人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公司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若公司重犯,可被判不超过500万令吉罚款。
他说,此案也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