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 位于崔耀才路35号,拥有48年历史的玉龙殿,基于地主要收回相关地段,而被迫搬迁。在彭加兰哥打州议员魏子森和槟岛市议员林伟伦的周旋协商下,地主同意展缓收回土地决定,并同意以2年租约,让该神庙继续待在该地段。
魏子森今日与林伟伦及玉龙殿理事会主席李存政召开记者会。魏子森指出,地主在2012年向法庭申请,征收崔耀才路35号(Lot 131地段),而法庭批准了地主的申请。然而地主在10年后,即2022年4月25日执行庭令,要求玉龙殿搬迁。
他说,在得知此事后,他与林伟伦和地主协商,而地主也同意展缓执行庭令,同时也同意以每个月500令吉的可负担租金,为期2年租约,租给玉龙殿继续使用。而租约从2022年5月至2024年5月30日。
“感谢地主愿意协商,并将地段租给玉龙殿继续使用,这对神庙理事会而言是个开心的事情。然而挑战并未结束,仍然必须寻找新地段以安顿玉龙殿。”
另外,李存政指出,感谢魏子森及林伟伦的帮忙,让其神庙暂时获保住。但是未来仍然要面对搬迁问题,毕竟这是人家的土地,他们必须尊敬地主。
他说,以前该神庙香火鼎盛,但随著崔耀才路周围的居民逐渐搬迁,善信人数越来越少,仅有在大庆典之时才会有善信到来,预计也有百逾人。加上多数理事和善信都是打工族,因此他们的财力有限。
“希望在神庙搬迁事务上,可以获得槟州政府提供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