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4日讯)12名男女包括学院生,涉及提供“不存在贷款计划”,今日被控上大山脚法庭,所有被告皆认罪,每人被判罚款3000令吉。
12名被告分别是胡诗杰(19岁)、沙菲克(19岁)、诺哈吉哈(19岁)、陈子全(21岁)、雷曼(21岁)、黄子轩(21岁)、法依沙(22岁)、陈家仪(22岁)、艾努(22岁)、刘家春(22岁)、哈菲兹(26岁)及诺祖希米(29岁),人名皆音译。
上述12人被控于6月15日中午12时45分,在威中柏达路一间公寓单位,串谋提供不存在的贷款计划,抵触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通),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沙菲克基于此案涉及公众,要求法庭向12名被告施加适当的惩罚,以示惩戒。
12名被告代表律师本杰明表示,大部分被告的年纪尚轻,有者因疫情没有工作,有者还在学院求学,他们皆已认罪,并为其行为忏悔。
最终,推事哈里特判处每人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