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尽管槟岛市政厅早前已提醒民众,路上骑电动滑板车(e-skuter)属于违法行为,但仍可见不少人依旧骑著电动滑板车到处穿行。因此,有关当局与警方于昨晚再次展开取缔行动,向违例者发出警告。
槟岛市政厅于今日在官方面子书贴文指出,为了确保乔治市古迹区的道路安全,市政厅与警方昨晚在古迹区一带展开取缔行动。
该贴文表示,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4条文,电动滑板车是不允许在马路上使用。一般上,电动滑板车仅允许在人行道或空地行驶。
“槟岛市政厅不曾发过任何的执照予业者,以让后者租借电动滑板车予民众。”
因此,有关当局将会继续提醒民众,勿租借或是骑乘电动滑板车在路上穿行,其责任则在于使用者本身。
“槟岛市政厅将会持续与警方及陆路交通局合作,确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