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双溪赖枷碇芭木屋居民让路建槟警察总部发展达双赢局面!所有64个单位住户已获得赔偿金;4家华人庙宇及1间兴都庙更获得槟州政府拨地以迁移至新地点。
除此之外,峇都蛮区州议员古玛说,当局一致通融在今年5月9日前需搬迁。
他是今日与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代表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发放赔偿金给当地居民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此表示。
他说,枷碇芭Lot 9015地皮共有64个单位,而基于一些居民早在2008年领取赔偿金,如今只有剩余的17间单位和5间庙宇获赔。
他说,起初相关单位只同意提供赔偿金给4间单位的居民,直到他和沈志勤提出看法后,才决定赔偿其余的13间单位居民。
“有关赔偿金是由中央政府和州政府根据土地拥有权发放,每户居民可获2万7500令吉,而庙宇则较多。”
他续说,当地5间庙宇除了获赔,也获槟州非伊斯兰教膜拜场所修复基金(RIBI)委员会拨地搬迁,继续发展庙务。
他指出,每间庙宇所获得的土地只是距离原本地点100公尺,面积达4000平方尺,而且庙方可申请临时地契。
“至于所有居民及庙宇代表的搬迁日期,当局已延长至5月9日。”
另一方面,沈志勤说,枷碇芭的居民并非是高收入群体,大多也是残疾人士和乐龄人士,早前确实需要更多时间来搬迁。
他说,相关单位之前勒令当地居民在短时间内搬迁,不过他和古玛在保证居民会给予全面合作下,要求进行讨论。
“如果当局早前坚决要求居民在短时间内搬迁,那居民们恐怕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进行抗议。”
他也感谢槟州首长曹观友介入协调,同时认为此解决方案是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可合作的好例子,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计划中,两方也可共同进行类似协调。
联邦土地局是在2007年开始,向当地居民发出搬迁令。虽然部分人在首阶段已领取赔偿金,但并没有搬迁。较后也因一些技术问题,导致该地段的发展不了了之。
直至2018年,居民再次接获搬迁令,最近也在2月19日,突然接获搬迁令,并被要求在3月14日前清空。
百年四代住户深感不舍
另外,一名刚领取赔偿金的枷碇芭居民柯女士(65岁)说,其老家在当地已超过100年,至今已有第四代人居住。
她说,虽然如今他们一家四口还有另一间房屋,但仍对老家和当地的邻里感情,感到不舍。
询及是否满意赔偿金数额时,她笑言,不能回答满意或不满意。
“不管满意或不满意,都必须接受,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