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从去年3月18日的行动管制令至今年2月2日,槟州警方在各路障共发出32张罚单给予那些违反行管令的人士。
槟州总警长拿督沙哈布丁是日前接受《珍珠快讯》访问时说,这32张罚单是在州内的45个路障所发出。
“发出罚单的巴仙率是很低,仅32张,然而,被站岗警员指示折返的案件则有1907宗。”
他说,槟州人民的标准作业程序(SOP)遵守率是良好的,即达到98%。
“槟州人民的接受度是很好的,我们(警方)会先给予劝告,之后是警告,接著才会对那些违反行管令者发出罚单。”
他也说,在行管令1.0及行管令2.0期间,警方在槟州的5个县共设下45个检查路障,动员了843人。
他补充,每个路障都由警方领导,并由军人、志愿警卫团及志愿警察辅助。
欲在行管令期间跨县或跨州的人士,都必须向在路障站岗警员出示雇主发出的信件,才能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