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一家室内设计公司及一家建筑公司使用盗版电脑软件,2名公司代表今日被槟州贸消局传控上庭时皆认罪,个别被罚款1万2000令吉及6000令吉。
Rekaskala Group有限公司被控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约3时15分,在位于威中柏达镇的该公司建筑物内,拥有非个人或家庭用途的盗版电脑软件,即两台电脑内有4个盗版软件,其版权分别来自美国的微软公司及欧特克公司。
另外,Yu Tong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被控于2020年1月30日约中午1时35分,在位于威中北赖的该公司建筑物内,拥有非个人或家庭用途的盗版电脑软件,即一台电脑内有2个盗版软件,其版权来自美国的欧特克公司。
上述2家公司皆触犯1987年版权法令第4(1)(d)条文,并可在第4(1)(i)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每个所拥盗版软件将面对不少于2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Rekaskala Group公司经理莫哈末阿鲁米(31岁),今早代表其公司被传控上槟城地庭时面对2项控状,他直接认罪,并在求情时表示这是首次犯错,当时该公司刚成立一年,如今也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而生意受损,希望法官轻判罚款。
此外,Yu Tong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经理庄荣廉(译音,33岁)也代表其公司表示认罪,他向法官求情时说,目前的行管令导致该公司生意受到影响,盈利为负,希望可以将罚款降至最低。
地庭法官玛兹达经过考量后,判处Rekaskala Group公司每个所拥盗版软件的罚款为3000令吉,总共1万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每项控状将以2个月监禁取代。
他也宣判Yu Tong Construction公司,在2个所拥盗版软件下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赛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