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 巫裔男子涉嫌非法销售巴士车票(俗称:票虫),与涉嫌合谋的巴士公司被控上庭,惟控方无法出示有力证据,表面罪名不成立,推事罗斯妮判决,巫裔男子与巴士公司代表无罪释放。
47岁巫裔男子亚丹扎阿法,被控在2019年4月18日中午12时43分左右,在双溪里蒙巴士总站处,在没有被授权下收取佣金后,为公共交通业者带来乘客。此举抵触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205(1)条文,即非法招揽乘客乘车。一旦罪成,可面临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GJG Travel&TOURS私人有限公司则被控在以上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与亚丹扎阿法串谋,非法招揽乘客乘车。此举抵触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243(1)条文(合谋),一旦罪成,可在205(1)条文下被宣判。
案件审讯了一年多,惟主控官无法出示有力证据,证明被告非法销售巴士车票,而巴士公司则合谋参与。因此,推事罗斯妮今日宣判亚丹扎阿法及巴士公司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并可以取回当初的保释金。
GJG Travel&TOURS私人有限公司是由该公司董事嘉慕娜德微代表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