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天德园遭逼迁居民不满每月缴付500令吉租金的庭令,决定上诉反对到底!
根据居民代表律师蓝卡巴星表示,58户住户向地主要求更高逼迁赔偿金败诉后,在等待转向高庭上诉的当儿,他们向地庭申请有条件居住的庭令,法官同意住户的申请,并开出每月缴交500令吉的条件,惟住户反对有关条件。
他是今午前往天德园向当地住户解释有关庭令后,向记者发表上述谈话。
“一开始对方开出的条件为3000令吉,但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毕竟此案件与其他非法木屋案件不一样,当地的住户不仅与地主拥有契约,且过去40年都有缴交地税,甚至装修屋子。”
他表示,最终地庭发出的庭令是,那些未搬迁的住户,必须每月缴交500令吉的租金,直到赔偿金上诉高庭结束为止。
因此,他今天前来会见居民,即要告诉他们有关消息,显然所有居民都反对有关庭令,并且一直同意就此事上诉。
他说,将会在本周开始著手上诉程序,毕竟该上诉是有期限的,即为期两周。
提及赔偿金上诉案件时,他表示,每个单位的赔偿金额不一,金额介于7万至10万令吉,当中受影响的单位共有81户,其中23户已决定接受赔偿及搬迁,剩余的58户,仍不满有关赔偿金,欲将此案带到高庭进行上诉。
据了解,天德园81户住户于2016年接获地主的律师函,限居民在半年内搬迁,否则将启动法律程序。
当时,许多居民都反对有关逼迁的决定,直到后来再进入与地主谈判赔偿金数额,甚至将此案带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