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组屋空置单位成为“鸟酒店”、“鸟尸房”,取道破窗自由出入,邻里与“定时炸弹”为邻。
社进发起人之一蔡倡蔚今日召开记者会说,在州内尚有无壳一族面对无栖身所困境时,打枪埔却有越来越多间单位在闲置后成为“鸟酒店”。
他指出,与人为邻的“鸟尸房”臭味难闻,危及居民健康,其中在F座组屋16楼顶层及15楼的其中两家单位被投报,满屋鸟粪,还有为数不明的鸽尸任其腐烂,令人担心屋子已成病菌温床,成为邻里健康计时炸弹。
他说,相比在社进上个月揭发在同区B座组屋阳台成为鸽子避风港个案,该两个单位的卫生情况更令人乍舌。
“当局对居民多年的投报视若无睹,未见积极行动。”
社进在陪同其中一名投诉人三苏及王先生举行的记者会上道出居民的困扰及担心受怕。
三苏在4年前与妻子及孩子迁入,他称有关单位自他们迁入后即一直放空,据称屋主人在外地。
他指已多次向房屋局投报,然而对方却以无权干涉为由,事件不了了之。
他不解难道地方政府当局完全无权对付业主,理应法律上赋予执法当局采取行动,包括发信对方,在一定次数的通知后采取坚决行动。
至于在15楼的另一间单位被指闲置更久,长达约20年。疑在放空后,鸽子可从同样已破损的阳台遮网进屋,造成屋子鸟臭熏天,邻里叫苦不已。
据发现,这两间单位的破窗口及无门阳台是鸽子的出入“通行道”。
鸽子取道空置单位的破窗口自由飞入“鸟屋”,然却“无人打理”下,成为鸟粪恶臭难闻的臭屋。
在社进率领下,发现在16楼的鸟屋大门并没有上锁,从外向内可见鸽子从窗口飞入,地面触目可见鸟粪,墙面上同样也是鸟粪痕迹斑斑。
“从客厅及两间空房及厨房都成为鸟酒店的活动空间,这还是人住的地方吗?地上有不少的鸟尸,这难道不令居民寝食难安吗?”
至于15楼单位则阳台只以破损蚊网遮挡,造成鸽子成为漏网之鸽,自由出入。
蔡倡蔚指出,地方政府有权引用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86至90条文或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0至82条文对付引起邻里困扰的屋主。
“令人遗憾的是,每每投诉人找上打枪埔州房屋局官员时,对方都以单位为私人产业,无能为力将投诉挡架在外。”
社进发起人之一郑雨周说,从最近发生在B座组屋事件中的房屋局报告,获悉地方政府有权力来对付屋主。房屋局可将事件向市政厅投报,由后者跟进采取必要行动。
“在法令下,地方政府可引用引起困扰(nuisance)指示业主处理鸟粪问题,若对方不从,可将对方带上法庭。”
他说,房屋或市政厅有责任来维护地方清洁安全,不该发生空置单位成为疾病滋生的温床。
“我们将针对上述事件投报房屋局及市政厅及区内国州议员等,要求采取坚决行动,以还当地邻里一个健康家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