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1日讯)针对被警方充公逾3亿令吉财产的贩毒案被告,是槟州供水机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也是该公司主席的槟首长曹观友说,任何人都可以投资上市公司的股票,惟公司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大股东”槟州政府的手上。
日落洞前国会议员黄泉安今日在面子书撰文,指被警方逮捕并已被控上庭的其中一名被告,持有槟州供水控股的股份,并促曹观友交代此事。
曹观友今日出席槟州中元联合会新年团拜活动后,被媒体追问此事,他不点名回应指出,州政府与槟州发展机构共同持有槟州供水控股的65%股票、另一名持股人是一家基金会,其他股份则是每天在股票市场公开交易。
槟政府仍是大股东
他说,只要任何人对槟州供水控股的股票有信心,都可做出投资。
“这些公开交易的股票,早上买进,下午也可以卖出,这都不成问题,只是小股东。即使列出所有小股东的名单,相信公司也没有兴趣一个个去查证。”
他续说,总之槟州供水机构控股的大股东仍然是槟州政府,公司最终的决策权也仍然在州政府手上。
他解释,上市公司的股票每分钟都可能有买卖,即使这些小股东发生什么事情,也不会影响该公司的操作。
“即使要提出质问,也应该先懂一家公司的股份运作条规。”
他质问,若以上人士投资购买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股份,难道这数十家上市公司也要出来澄清?
被告非董事或管理层
槟州供水机构控股有限公司澄清,因贩毒而被控上庭,并持有该公司1.85%股份的第五股东,并非该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董事或管理层,而后者被逮捕也不会影响该公司的营运。
该公司首席执行员拿督杰瑟尼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名小股东并非槟州供水机构控股或旗下任何子公司,包括槟州供水机构的董事,也非这两家公司的董事局成员,并与管理层无关。
他指出,截至去年12月31日,该股东持有1.85%股份,即少于5%,因此并不属于该公司的大股东。
他强调,该法庭案不会对以上2家公司的日常操作造成任何影响。
“公司的大股东是持有55%股份的槟州秘书署,接下来是槟州发展机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