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2018年发生的垄尾米桶山平行公路计划工地横梁坍塌案,被传控的Yuta Maju承包商公司代表今日针对其中两项工程疏忽的提控,改口认罪,判罚款2万2000令吉。
Yuta Maju有限公司今日原本是针对两项控状的案件展开审讯,不过代表传控者出庭的公司董事奥斯美拉,在庭上临时改口认罪。
根据首项控状,该公司在2018年10月11日晚上8时30分,在衔接米桶山路及敦沙顿路的高架天桥在兴建中,没有在工程中聘请一名负责安全和卫生方面的主管,导致发生混凝土横梁倒塌意外一案,因此抵触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 29(2)条文。
次控状则指有关雇主在同时同地,未能提供安全的工作程序使用移动式起重机,导致桥柱横梁的坍塌,触犯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5(1)条文。
两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奥斯美拉的律师卡纳斯苏德兰在求情中表示,上述两项控状是发生在土崩事件前,当时仍未造成人命伤亡,希望法庭轻判。
承审地庭法官玛兹迪在聆听主控官诺丽扎的陈词后,宣判传控者首个控状罚款2万令吉、次项控状罚款2000令吉。
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各别以2个月与两周监禁刑罚来代替。
除了这两项控状,该承包商公司也面对另一项工程疏忽控状,即2018年10月19日,未能由一名合格的工程师提供临时斜坡的土地回填工程的计算,导致土崩事件发生。该土崩事件不幸造成9名工友罹难。
此第3项控状定于2月19日在乔治市地庭2审讯。
另一方面,该工程的华裔承包商董事赖兴健(译音)也遭控方即槟州职业安全与卫生局援引《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5(1)条文下,传控上庭。
赖兴健(译音)面对个人指控依然表示不认罪,案展2月19日审讯。
【资料档】
2018年10月19日约下午1时56分,处于施工中的槟城垄尾米桶山平行公路计划,在其中一个地段发生土崩,9名工友遭活埋死亡,另外4名伤者获救。
土崩灾区搜救工作进入第5天后,土崩淤泥已100%移除。
尽管失踪者名单内还有一人未寻获,当局基于未有迹象显示仍有人被埋在土崩现场,宣布全面停止搜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