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垃圾虫被罚扫街的惩罚,获广大网民认同可让垃圾虫永远铭记于心,不再乱丢垃圾。无论如何,碍于现有地方政府法律的限制,槟岛市政厅无法实行“垃圾虫被罚扫街”措施,呼吁中央政府修改法令实行此社会服务令。
早前在沙巴州山打根,一名男子因无钱缴付乱丢垃圾的罚单,只能在地方政府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穿上“垃圾虫”的荧光外套,扫街一个小时,以取代罚款。此视频在网上疯传,引起网友的热论,认为此举可有效制止垃圾虫乱丢垃圾的行为。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小组交替主席王宇航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坦言,槟岛市政厅确实有意效仿山打根市议会,以社会服务令取代罚款,让垃圾虫到街上扫街。
王宇航也是槟岛市议员,他指出,该影片在社交媒体上疯传时,意外获得网友们的一片好评,也让市政厅萌生了想法,希望以社会服务令来取代罚款,让乱丢垃圾的垃圾虫上街扫街。
他说,目前发给垃圾虫的罚单罚款介于250令吉至500令吉,若没缴付被控上庭者,最高罚款为1000令吉,但这并没有阻止人们随地乱丢垃圾。
能起一定阻吓功效
他认为,罚垃圾虫到街上扫街的措施,能起一定的阻吓功效,让人们不再随意乱丢垃圾。
“当事人穿上特定的衣服在路边扫街时,很快就会被路人意识到对方是因乱丢垃圾,而被地方政府罚扫街。”
他解释,当被社会人士带著异样眼光看待,无形中为当事人带来压力及震撼教育,让当事人下次不敢再乱丢垃圾。
他指其小组已与槟岛市政厅法律顾问商讨此事,惟非常不幸地被告知,地方政府的法律条文不允许槟岛市政厅自行执行该社会服务令。
他说,根据法律顾问的解释,只有法庭才有权判罚一个人执行社会服务令,同时只有老弱妇女或未成年者才可被判罚社会服务令来取代原有刑罚,至于一般成年人甚少被判罚社会服务令。
“除非中央政府修改地方政府法律条文,并下放权力,让大马半岛所有地方政府有权执行社会服务令。若中央政府有意修改这项法律条文,我深表欢迎。”
他也解释,山打根市议会之所以可执行社会服务令,惩罚垃圾虫扫街,是因东马与西马的法律有相差。
“沙巴与砂拉越在法律上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就如这两个州属拥有移民自主权般,可拒绝任何西马人士入境其州属。”
他补充,如今他们仅能通过市政厅法律顾问向副检察司反映,未来提控任何乱丢垃圾的被告时,向法庭要求判罚罪成者执行社会服务令,惟最终的判决仍需由法庭决定。
穿“垃圾虫”外套欠妥当
公司执行员魏忠圣认为地方政府援引社会服务令来对付垃圾虫,惟不认同让这些受罚人士穿上“垃圾虫”外套,以达到羞辱他们的目的。
他指不反对地方政府以社会服务令取代罚款,让随地乱地垃圾虫的人士扫街,但若要求这些人士穿上“垃圾虫”的外套,此刻意羞辱人的举措有欠妥当。
他解释,若想达到教训的目的,应该施予更重的罚款、“伤害”对方的钱包,但并非羞辱一个人的尊严。
执法不严
他认为,在马来西亚,并非地方政府的罚款不够重才导致人们不害怕而随意乱丢垃圾,而是地方政府执法不够严谨,导致人们不害怕触犯法律。
他举例,新加坡的执法员严谨执法对付垃圾虫,已是“世界闻名”,因此,许多人到新加坡旅游时,就会自我警觉而不敢随意乱丢垃圾。
市民醒念团顾问李元俊则认为,在新加坡、澳洲及英国等国家,也同样实行类似惩罚,即随意乱丢垃圾人士必须施罚执行社会服务令,到街上扫街,这项举措取得不错的效果。
因此,他说,若我国地方政府也实行类似惩罚,相信一定会起阻吓功效,让人们在随意丢垃圾前会先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