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8日讯)社会不乏许多资讯,包括命在旦夕要求捐血、输血,甚至指定一些罕见血液求助讯息时有所闻,然而一些接受输血病患且感染爱滋病或传染病案例,从保险角度是否可索赔,病人是否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泰国日前爆出一名病人接受捐血后,不幸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这是该国时隔39年,出现第二宗同类案例。据报导,那些血液带有处于潜伏期的HIV病原体,惟没有技术可检测出来。
虽然这是在邻国发生的事,却引发反思,若受惠者因接受输血而染病,是否可以采取任何索偿或起诉行动,以讨回公道?
经有数十年保险业经验的保险从业员林伻倠说,若因输血而感染爱滋病,受保者可在36种疾病保单,及意外险保单内索偿,不过这是一般保单条款,最终还需要依据不同保险公司所销售的保单内容审核,无法一概而论。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一般上保险可分人寿险及杂险,人寿险又可分终生保障及限期保障,这些有期限的保障有者在满期即可取钱,有者则没有分红;在人寿险方面,可分传统人寿保单、医药卡以及投资连结寿险。
意外险可获10%赔偿
他说,保障方面有5种利益,一般人最基本是率先需购买人寿险,以保障死亡及残废,随即则需要添加医药卡,以在生病时的住院开销、36种疾病保障、意外险(不需要住院的保障),随后若有能力才增加储蓄保障。
“若一名病患因输血而感染爱滋病,他可以在36种疾病保单中获得保障;在意外险中,若在输血2年内证实感染爱滋病,病患可获得基本保额的10%作为赔偿金。”
若病患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感染爱滋病,他也是可在36种疾病保单下获赔偿,不过就无法在意外保单内受惠。据悉,病患在患病期间住院开销可让医药保险代劳,死亡后可在人寿险中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