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首长曹观友强调,槟州发展机构(PDC)没有被中央政府接管,将来也不会被接管,除非是修改1971年槟州发展机构法令,不过槟州政府是不会修改该法令的!
他说,中央经济部于1月17日宣布将会监督32个涉及经济与发展事务的政府机构,当中包括槟州发展机构,其目的是带动经济发展。
“不只是槟州发展机构,其他州属的政府机构也包括在内。”
曹观友今日罕见地抨击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促对方在槟州发展机构管辖权课题上勿信口开河,胡乱称州政府和他将该机构拱手让给中央政府。
他揶揄,胡栋强现在已经是民政党的第二把交椅,比他这个行动党全国副主席有更大的使命,虽然对方有发言权,但也必须要有根据。
他说,该机构于1969年成立至今已有50年,根据1971年槟州发展机构法令阐明,州政府有权委任该机构主席操作及更动其内部结构。
3董事是中央代表
曹观友也是槟州发展机构主席,他指出,在有关法令下,他委任槟州第一副首长扎基尤丁及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行政议员佳日星、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及槟首长特别顾问拿督李家全为该机构的董事,另外3名董事则必须是中央政府的代表,包括贸工部、财政部及首相署,向来都是如此。
他补充,每个州属的政府机构都必须有中央政府的代表,槟州发展机构也是如此。
他也解释,如今内阁新增经济部,因此涉及经济发展的槟州发展机构将会委任来自经济部的代表做董事。
他重申,经济部扮演的角色是监督该机构,但此举却被视为“接管”。
“如果是根据胡栋强的逻辑,那么早在前槟首长敦林苍祐及丹斯里许子根的时代,槟州发展机构已被中央政府接管了。”
促胡栋强先做功课
他奉劝胡栋强,在发言前必须先做功课,正如州政府每年都必须接受总检察司稽查,难道州政府也被中央政府接管了?
“槟州发展机构依然是州政府的,胡栋强请放心,州政府是不会卖掉该机构。”
他表示,中央政府只是给予该机构一般建议,并举例,若要求该机构关注于工业4.0或可负担房屋,只要州政府认为可行将会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