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31日讯)基于家长不愿在入学复准手续时签署迁校同意书,结果孩子无法进入高表现学校吉华H校就读。
王建祥(50岁, 建筑师)昨晚在妻子黄舒君(45岁)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他在今年8月5日前往该校处理6岁女儿王俞涵的复准手续时,被校方要求签署迁校同意书。
不过,他认为,教育法令并无明文规定家长必须签署迁校同意书,因此拒绝签署,结果孩子的入学不获复准。
于是,他隔日前往吉打教育局投诉,并在8月12日与吉打州华校督学罗永忠见面,后者解释如果不签署迁校同意书,就会被“踢”去其他学校。
董事会议决迁校
无论如何,他太太在8月13日就接获校方来电,指女儿的入学复准手续已顺利完成。不过,他们却突然在12月17日收到由校方的来函,指女儿已被转移到吉华S校就读。
他说,他较后再次前往教育局投诉时,投诉组官员和罗永忠坚持,要进入该校就需签署迁校同意书后,他也坚持不签署。
他说,12月30日带领女儿前往吉华H校参与迎新活动时,被告知新生名单里没有他女儿的资料,因此不能在该校就读,他较后也针对此事报警。
由于吉打州政府要展开防洪筑堤计划,吉华H校靠近河畔地段会被征用而须搬迁,但是,惟有在100%家长签署迁校同意书后,才能落实迁校计划。
罗永忠受询时强调,吉华H校董事会已议决该校要搬迁,因此若家长不愿签署迁校同意书,孩子就会被派去其他学校就读。
督学否认威逼
他也否认本身做出威逼的行为,并解释将学生移到附近的学校是根据教育法令的权限。
他也表示,在王建祥不愿签署同意书后,他于8月10日晚召见家长,当时只有王先生一个人出席,当时他也找了很多迁校资料让王氏参考,但对方说要先询问太太。
结果, 他本身等了3 个月后,对方还没给予答复,他提醒说,若不签署,孩子就会被派去附近学校如吉华S校,对方也挑战他这么做。
他说,槟州教育局于11月29日指示县教育局把王俞涵移到吉华S校。
他表示,王氏在12月18日收到公函再次找他们投诉,投诉官明确表示,只有2个选择,即前往S校报到,或签署同意书。
他也解释, 搬迁还需要一段时间,可能王俞涵读完六年级后都还没搬迁,但校方在提呈土地申请时,必须获得100%家长同意。
他说,由于即将开学,所以直接把他孩子的资料移到吉华S校。
他强调,吉华H校是高表现学校,在条例中,高表现学校有特权挑选20%的学生入学,此外,在教育法令2002年修改第14条款中,县教育局或州教育局有权力安排一年级学生入学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