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 弑母后弃尸在屎坑的29岁巫裔男子莫哈末菲道斯,今日被援引谋杀条文,控上浮罗山背法庭。
莫哈末菲道斯被控于9月19日傍晚6时30分至晚上8时间,在浮罗山背的双溪布隆住家,谋杀63岁巫裔女子法丽达,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
此案涉及谋杀罪名,因此被告不允保外候审,案件展至11月8日过堂。
被告今日从抵达法庭至出庭面控,都显得淡定,只是偶尔用手遮脸避开媒体镜头外,在庭上还与其他案件的被告聊天。
法律援助律师艾文代表被告在庭上指出,被告左眼有瘀血,要求法庭让被告到医院检查。主控官莱斯英兰同意这项申请,推事诺法迪娜允许被告到医院进行检查。
此案发生于9月19日,被告涉嫌与母亲发生争执后萌生杀念,涉嫌使用刀子割喉,弑杀亲生母亲。
被告涉嫌杀死母亲后,并没即刻逃跑,而是将母亲的尸体扔入屋后的粪坑,试图瞒天过海。这期间,家人一直找寻女死者都未见踪影,直到案发6天后,才在屋后粪坑内发现死者遗体。
被告是在案件被揭发的第二天,在茶档享用早餐时,遭警方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