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赞同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限定人民组屋计划(PPR)的屋主在3个月内空出租给外国公民的单位,同时也献议中廉价屋也应仿效此法。
早前祖莱达发表声明,一旦宽限期结束,有关当局将展开执法行动,甚至会撤回违法屋主的人民组屋自主权。
佳日星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身为房屋委员会主席的他,早已认为有关当局应对这些违例的屋主及租户采取行动,惟当时希盟未执政中央。
“如今,希盟已步入布城,意味著他们有更多的权利来执行许多政策,包括人民组屋、中廉价屋不得租借给外籍人士。”
他说,政府出租人民组屋给屋主时,已阐明屋子不可再出租,只限于屋主居住,如今房地部将严厉看待此事,对付那些违例的屋主。
拟法对付违例屋主
但是,他认为,除了人民组屋外,中央政府也应把中廉价屋纳入在内,毕竟中廉价屋也是国民的权利之一,不应让外籍人士享用。
他说,若可以,中央政府应拟定一个法令来对付那些违例的屋主,否则该问题将无法解决。
询及槟州人民组屋是否也面对著外籍人士霸占的问题,他坦言,除了人民组屋外,槟州中廉价屋也居住著许多外籍人士,相信这也是许多州属所面对的问题。
不过,中央政府限定3个月内,外籍人士必须搬出人民组屋,然而这些人将何去何从呢?
对此,佳日星表示,人民组屋及中廉价屋属于大马人的产业,不是外籍人士的,外面还有许多房屋可以租赁,这绝不可当作不要搬迁的借口。
另一方面,吉隆坡市政厅的网站显示,整间3房式的人民组屋每月租金是124令吉,并只出租给每月家庭收入不超过3000令吉的本地已婚夫妇。
租户转租单位
尽管是以每月124令吉向吉隆坡市政厅租赁人民组屋单位,但只要浏览一些房地产网站,不难发现一些租户竟摇身一变成为“屋主”,反将这些单位再租给其他人。
本报记者在一些房地产网站发现,位于隆市的人民组屋刊登出租房间的广告,有一些仅仅是出租其中一个房间的租金就高达每月300令吉。
除了出租房间外,一些则是出租整个人民组屋单位,出租价格为每月75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