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槟岛市政厅执照及公共卫生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王耶宗指出,目前市政厅正研究现有地方政府的条文中,是否赋权市政厅自行查封卫生糟糕的食肆,一旦法律允许,未来槟岛市政厅无需在卫生局官员陪同下,也能自行展开查封食肆的行动。
王耶宗今日在旧关仔角槟岛市政厅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基于权限所限,虽然市政厅拥有检查食肆卫生的权利,但官员仅可向食肆业者开出罚单,却不能关闭那些卫生情况糟糕的食肆,下令业者关店两周,重新整顿店内卫生。
“关闭食肆及下令重新整顿卫生,一般上都是卫生局的权限,因此市政厅每次都与卫生局展开联合取缔行动。”
他说,根据数据显示,槟岛市政厅与槟州卫生局进行的联合取缔行动次数越来越少,从2013年的22次、2014年的10次至2015年仅仅2次,到2016年则完全没有任何联合行动。
盼效仿灵市权限
他解释,联合行动越来越少的情况是可以了解的,毕竟州卫生局也有本身的执法工作需进行。
他指出,据其了解,八打灵再也市政厅虽与槟岛市政厅使用同一个条例,但如今已拥有自行查封卫生糟糕食肆的权限。因此,他希望以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为借鉴,槟岛市政厅也希望拥有查封食肆的权限。
王耶宗也进一步说,其实在1991年槟岛市政厅食物处理条例第38(1)中注明,一旦在食肆内发现老鼠粪便、老鼠或蟑螂等可传染疾病的害虫,槟岛市政厅是有权力查封该食肆。
他解释,虽有权限查封卫生糟糕的食肆,但条例内却没有清楚列明细节,如槟岛市政厅可以查封该食肆多少天、可以使用哪条法令对付违规食肆等,恐怕会造成许多误解,因此有必要解决以上问题。
他透露,槟岛市政厅执照组、法律组及槟州卫生局如今正在探讨法律上的问题,同时也会向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取经”,相信最终的讨论结果预计在6月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