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随著通过槟州资讯自由法申请的文件再度被槟州政府拒绝,槟民政党青年团代团长卢界燊决定上诉,成为该法令生效后,史上首个提出上诉的人。
他说,即使在槟州资讯自由法上诉局上诉失败,他也会继续争取,如带上法庭进行司法审核。
他今日在槟民政党副主席李文典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出,他在3月14日向州政府申请第一期和第二期丹绒斯里槟榔及葛尼水岸共3份填海计划的文件。
他说,自己在4月4日收到3封槟州秘书署的回函,指3项申请已被拒绝,因为斯里丹绒槟榔填海计划的合约含有“保密条款”,而葛尼水岸合约是斯里丹绒槟榔合约的附属合约,两者需同读,因此也受制于保密条款。
因此,卢界燊决定根据资讯自由法第9条文提出上诉,他相信槟州之前没有上诉的先例。
“我不确定资讯自由法上诉局是否已成立。身为一个年轻律师,我要成为史上首个上诉的人。我正与律师团商讨,预计下周正式做出上诉。”
他批评,尽管槟州政府在2010年通过资讯自由法时,说要落实能干、透明、及问责的精神,并解释何谓“开放政府”或“开放数据”的概念。
但他不满,尽管资讯自由法第11(2)条文明确列明,若公开资讯涉及的公众利益超越其风险,州政府有权力公开或解密文件,但槟州政府如今的做法却违反了资讯自由法的精神。
设定种种限制
他说,本身曾在资讯自由法下提出超过10项申请,但州政府却设定种种限制,如需签署法定宣誓书、发展商基于保密条款而不同意解密、附属条款要与主要合约同读而一起无法解密。
他希望,州政府勿掩盖不想让人民知道的事实,今日有法定宣誓书,它日可能还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我希望支持开放政府、开放数据的人与我站在一起斗争,通过资讯自由法索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