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霹雳州务大臣机构(MB Inc)起诉端洛8名农民侵占土地案胜诉!
怡保高庭是基于诉方出示的证物,即地契上列明土地的唯一持有者为霹雳州务大臣机构为由,宣判该机构才是土地法定拥有者,并裁决8名被起诉的农民侵占土地,需共同负责一万令吉的堂费。
高庭法官三苏丁周五下午聆听双方律师抗辩后,宣读总结判词时指出,基于原告向法庭展示地契唯一名字就是原告,由答辩人律师抗辨中提出其当事人与霹雳州秘署公司(State Secretary Incorporated)签有合约的抗辩理由无法成立。
他说,辨方律师一直辨说此案8名被起诉的农民与州秘书署公司双方签署合约,但地契上最终名字或持有人却是霹雳州务大臣机构,非霹雳州秘书署公司,所谓以双方有合约的抗辨理由无法在这庭上被“使用”。
另外入禀赔偿申请
此案原告也是霹雳州务大臣机构律师为拿督贾斯比星,农民律师代表团则有陈国强,翁翰程及迪鲁莫甘。
针对贾斯比星要求法官判决8名被告,需赔偿常年占用农地使该机构蒙受的亏损,三苏丁指原告以2012年司法法令第89(1)为起诉依据,此法令阐明索回的是空置土地,非索偿金钱,因此必须向法庭另外入禀赔偿申请。
同样的,农民的代表律师翁翰程则担忧在此案件结案后,霹雳州务大臣机构随时会展开农地清理工作,因此向法官申请暂缓令,但也遭三苏丁驳回。
在场者包括霹雳农民自救大联盟成员曾桂良、社会主义党全国署理主席莎拉丝娃蒂、霹雳农民自救大联盟总协调薛嘉。
贾斯比星较后在庭外指出,霹州务大臣机构共向23名侵占土地农民发出传票,其中涉及20名农民的已裁决案件中,该机构全数获胜。
另一方面,翁翰程则说,23名农地在2012年之前,曾向同样由州政府所成立的州秘书署机构签署租借合约,但今日却遭法官以2012年所发出的地契为依据,令农民感到失望,但他们将会商讨是否入禀上诉庭。
资料档:申请庭令驱逐农民
霹雳州务大臣机构是于2015年4月9日,向怡保高庭提呈的入禀书,指23名农民非法占用该机构的1500英亩,位于端洛及埔地一带的土地,因此要求法庭颁发庭令驱逐答辩人(端洛农民),以索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