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宣布,槟州政府已原则上批准,把原本允许在公开市场上以高于20%价格出售的东北县可负担房屋价格,从20%降低至10%。
他说,为了刺激可负担房屋的销量,槟州政府早前已同意发展商在公开市场上出售30%可负担房屋单位,但当中20%单位必须在东北县以高出20%,其他地方则以高出10%溢价出售。现在州政府已同意统一该巴仙率为10%。
他举例,如果该可负担房屋价格是30万令吉,原本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价格是36万令吉,但现在降低至33万令吉。
他说,售出这些单位后,发展商需把收到的溢价兑换成房屋单位献给州政府。
佳日星昨晚出席世界不动产联盟槟城分会会员之夜时指出,房屋市场自去年第3季开始低迷,因此州政府尝试多管齐下协助房地产商。
他表示,槟州政府正考虑进一步开放,30%可在公开市场销售的可负担房屋单位。
他也说,根据近期推行的指南,发展商在发展地段外兴建马路及沟渠时,州政府可考虑减少发展商需支付的基本设施献金。
“州政府也正考虑让发展商以献金取代兴建社区设施,如小贩中心、巴刹及民众会堂的硬体设备,而且并非根据现有市价,而是设定一个顶价。”
检讨校地条款
他说,使用企业保证金取代银行保证金的措施,已被接受及执行。不过,州政府较后收到许多利益相关者意见,目前正做出改善,现由法律顾问研究中,相信可在近期内作出定案。
“州政府也正在考虑数项建议,包括检讨校地条款、在高楼发展区豁免准备幼儿园、允许每英亩87个单位房屋计划在岛内另一个县兴建可负担房屋、降低发展费、允许每英亩87个单位的可负担房屋计划依据100%可负担房屋指南兴建。”
佳日星也表示,虽然槟州的房屋交易额从去年第4季的3733宗,下跌16%至今年首季的3110宗,但其跌幅是4大城市中最低。
相比之下,雪兰莪、柔佛及吉隆坡分别下跌17%、20%和24%。
要求统一兴建数量
随著槟州政府今年起要求发展商在威省兴建30%至60%可负担房屋,世界不动产联盟槟城分会要求槟州政府统一该巴仙率,并降低至25%。
该分会主席许祥人昨午在该会2016年会员大会后,向记者表示,发展商往年在威省进行发展计划时,无需兴建可负担房屋,但今年起需根据不同地点,兴建30%至60%的可负担房屋,如打昔汝莪需建60%。
他说,槟州政府收到他们的意见后,暂时已搁置该政策,并将在近期内定案。
此外,该分会副主席拿督黄继梁表示,由于现在市场低迷,建议槟州政府效仿吉隆坡市政厅,暂时把发展费调低至少50%。
他说,所有的发展费、基本设施费用约占总发展成本的30%。
会员大会也选出新一届理事,即该分会顾问拿督斯里许廷忠、秘书梁爱莲、财政苏汝志、委员拿汀赵秋盈、林木森及张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