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槟首席部长林冠英驳斥,房地部部长阿都拉曼达兰指槟州政府要建第三通道是为了破坏第二大桥的说法。
他今日发表文告,就第三通道计划再次做出说明。
他说,实际上槟州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席林峰成对多个问题已三番四次地予以回应,以致感到气馁。
他也调侃,即使如此还是指示林峰成要稍加耐心,像老师对比较迟钝的学生一样,再次回应部长这个有关经公开招标的37亿令吉海底隧道计划。
他说,槟州政府已投资了数10亿令吉在峇都加湾,因此破坏链接槟岛至峇都加湾的第二大桥说法是无稽之谈,尤其是2018年宜家就要进驻、森纳美也已签署了价值20亿令吉的兴建中小型工业区的计划,加上新加坡淡马锡控股也将在此打造高科技园区,多所大学、医院也纷纷进入了动工期。
他说,第三条通道将会把威北及槟岛链接起来,这是要确保两岸之间的平衡发展,特别是威北地区的发展,因为目前威中及威南都已拥有了第一及第二大桥,仅剩威北尚未有任何的连接线。
“为什么中央政府如此害怕批准槟州政府建设第三大桥?在这计划之下,中央政府根本不必支出一分一毫。要是获得批准,槟州政府却无法履行承诺——打造一座不收过路费的第三大桥,届时,国阵不就可以大声嘲笑我们‘讲就天下无敌,做就无能为力’了吗?”
林冠英也指责阿都拉曼达兰非常不称职,只敢躲在自己的冷气部长办公室内放矢。
“阿都拉曼认为,30年的特许权期限过长,不管是国内或者是国外,都未曾签署过如此长的特许权合约;但实际上他在说谎,因为南北大道一签就签署了30年的特许权合约,并展延了20年;雪州万津到霹雳太平的西海岸大道,其特许权期限更是高达60年。”
“阿都拉曼挑战我们,说为何当初我们反对国阵收取过路费,如今我们自己却要在海底隧道内收取过路费。比较起建设一座新大桥,海底隧道的价格将贵上一倍。槟州政府别无他法,唯有以土地交换及收取过路费的方式来帮补。”
他也说,无论如何,要是中央政府批准州政府建设新大桥来取代海底隧道,省下来的钱,将会用来打造一座免收费的新大桥。
“不幸的是,中央政府拒绝批准有关计划,还继续予以破坏,包括空中德士计划,并指示他们的人到反贪会检举,以便让海底隧道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