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尽管联邦法院昨日驳回民政党挑战吉兰丹州实行伊斯兰刑事法的准令申请,但民政党不会放弃,将再次以全穆斯林身份的原诉人上法庭挑战伊刑法。
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马袖强称,基于法官昨日的裁决是律师团队并无阐明入禀申请的3人当中,有其中一名是穆斯林,所以他们准备在下一次一概以穆斯林原诉人提出申请。
“申请的基础为援引《联邦宪法》第四条文,即联邦宪法第4条文清楚阐明宪法作为马来西亚最高法律的地位,任何在独立以后通过的法令,如果与联邦宪法有所冲突,该法令必须就冲突的程度被删除与视为无效。”
马袖强也是首相署部长,他今日在布城办公室召开记者会不讳言,民政党非常遗憾联邦法院昨日的判决,但他们和律师团队商讨后,决定聆听律师顾问丹斯里哥巴斯里兰的建议,即将以全为穆斯林身份的原诉人去提出挑战伊刑法申请。
惟他坦承,基于有些宗教司诠释的伊斯兰教义,穆斯林无法反对伊刑法,因此要寻找全穆斯林的原诉人具有一定的难度。
尽管民政党律师团目前备受指责,但马袖强认为,这支由前联邦法院大法官哥巴斯里兰主导的律师团队已经尽力,民政党早在去年11月就成立律师团队,也走访全国去咨询律师、穆斯林学者及专家的意见。
尊重伊斯兰宗教
“许多律师因为提出挑战伊刑法申请而被穆斯林误会,甚至有人被恐吓。但我(马袖强)重申,民政党及穆斯林绝对尊重伊斯兰宗教,只是伊刑法违反联邦宪法,所以才提出反对。”
他补充,下一次的入禀依然由哥巴斯里兰领导律师团队,他也欢迎其他资深的律师提供专业意见。
询及他们是否欢迎在野党的资深律师,如民主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加入律师团队,马袖强则坦承,他不愿政治化伊刑法课题,因此不愿置评。
他称,若要阻止吉兰丹州落实伊刑法只有2个管道,一为法律途径,二为国会投票议决,因伊党提呈至国会的是私人法案,根据私人法案第46条文1C项,它只需要简单多数票即可通过,而现有的222个国席当中,只需112张票数即可通过。
他补充,目前国会有136名穆斯林议员,包括:巫统87人、砂拉越土保党10人、伊斯兰党21人、人民公正党16人及民主行动党2人,而目前的政治现实是吉兰丹州议会在今年3月19日通过修改伊刑法的法案时,当中有巫统及公正党的州议员,但却没人提出反对,因此通过法律途径更有把握通过国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