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槟州源头垃圾分类法案小组主席郑雨周指出,若要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必须先做好3个基本建设;除了现有的填埋场,还得兴建多两座垃圾分类终点站,专门处理厨余及可再循环物,才能达到减少垃圾的目的。
虽然槟州政府已宣布不会与中央政府在今年9月1日同步落实垃圾分类制度,但在早前已开始成立源头垃圾分类法案小组,投入草拟工作。
郑雨周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表示,在固体废料法令下,并没有设立垃圾分类终点站,就算中央政府强制民众在住家自行分类垃圾,最终还是要把垃圾送去填埋场再次进行分类工作,跟现今处理垃圾的模式没什么分别。“仓促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只能获得表面的宣传效果,但达不到最终的效果。”
减少卫生问题
他说,现在必须先建好基本设施,设立3座不同的垃圾场,在处理垃圾分类的工作上会比较完整,同时也让垃圾再循环概念上轨道。
“目前已有一个垃圾填埋场,必须再兴建两座专门处理厨余及可再循环物的垃圾终点站,大约需要5至10英亩空地。”
民众在家进行垃圾分类,基本上将分成一包垃圾(不可再循环)、一包厨余(食物残渣、叶子、花瓣、树枝等有机物)及一包可再循环物(纸张、塑料、铝罐、玻璃),然后丢进个别的分类桶内。
他说,由于民众的依赖性还在,若要把所有可再循环使用的资源分类出来,刚开始是很难做到,所以先让他们进行以上3种的垃圾分类。有别于中央政府,所有的再循环物只需放进同一个塑胶袋内,无需另外分类出来。
他表示,现有的填埋场将继续处理无法再循环使用的垃圾,厨余及再循环物则送往专门处理的垃圾场。届时,垃圾承包商派出的垃圾车,只能固定回收一种垃圾、厨余或再循环物。长久下来,就不会出现工友将垃圾车停在路旁,翻找再循环物拿去变卖的情况,减少卫生问题。
槟垃圾分类法细节更明确
郑雨周指出,中央政府拥有固体废料法令,槟州方面则通过地方政府法令草拟条规(Bylaw),在州内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形式上跟中央政府有点相似,但会有更明确的细节。
他表示,槟州源头垃圾分类法案小组于2013年成立,去年已完成草案,在年杪提呈给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带到其掌管事务的会议上讨论。
“草拟垃圾分类法案的工作已完成,在上两周已展开首轮的征求意见,对象包括非政府组织、再循环公司、乡委会及政府相关部门。接下来将会扩大范围,让民众对有关法案提出意见。”
他预计槟州垃圾分类法案明年将会在行政议会上通过,再通过槟州议会进行宪报,2018年就可运用。
他补充,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局必须负责监督垃圾承包商,在传统的法令下只罚款乱丢垃圾的民众,但新条例将惩罚不遵守的垃圾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