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基于在槟州资讯自由法(FOI)下申请索取资料及复印相关文件的收费过高,槟城人民之声(Suaram Penang)联合槟城中文媒体记者及摄影记者协会,向槟州资讯自由法委员会提呈备忘录,建议降低有关费用,以便低收入者也可以申请索取他们想要查阅的资料,这才是真正的资讯自由。
槟城人民之声及槟城中文媒体记者及摄影记者协会的4名代表,今日呈交备忘录给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向以对方为首的槟州资讯自由法委员会提出4项建议,要求改善现有的资讯自由法条例。
槟城中文媒体记者及摄影记者协会副主席邱诗承表示,第一项建议是要求降低向槟州政府部门及法定单位索取资料的申请费、上诉费及复印文件费用。
他指出,现有的收费非常高,索取今年资料的申请费为50令吉,去年及其他年份则100令吉,每张复印文件是1令吉。相比于雪兰莪在2013年落实的资讯自由法,申请费用只是12令吉,其中10令吉为不归还的抵押金,每张复印文件是20仙。
“我们认为申请收费太高,不是所有民众都负担得起,尤其是低收入者,导致很多人都无法索取他们想要的资料。”
邱诗承还表示,两个组织建议有关当局把申请费用降至10令吉(今年)及20令吉(去年及其他年份),复印文件费用降至每张10仙,以及申请遭拒绝后的上诉费从50令吉降低为20令吉。
“我们同意每个人及申请者,付费给提供资料的单位,但希望可以降低收费。”
申请程序混淆
此外,他还表示,一些人申请索取资料,付了100令吉申请费,但最后却遭到拒绝,白白浪费了100令吉。州政府应该降低收费,让更多人可以索取想要查阅的资料。
他指出,有关备忘录也建议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在申请过程当中协助申请者。
他举例,槟城人民之声曾在今年1月申请两项资料,其中一项要求索取槟州10大密集高楼计划的资料遭到拒绝,负责接洽的官员仅表示申请原因不太适合,没列出特定的计划。
“这让人感到混淆,官员应该向申请者解释及协助如何填写申请表格,才不至于让申请者无法索取资料。”
他认为,官员应该给予申请者劝告,如何申请相关的资料,而非直接就将人居于门外。
今日出席的槟城人民之声代表还包括了吴湘怡、张雅雯及钟永婷。
民众反应淡 仅7项申请
槟州资讯自由法在今年1月开始落实,截止5月只有7项在有关法案下提呈的申请,反应十分冷淡。
槟城中文媒体记者及摄影记者协会副主席邱诗承表示,根据最近一次槟州议会的书面回答,从今年1月至5月,州政府共接获7项申请,被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包括4项来自槟岛市政厅、2项威省市政局及1项槟州首长办公室。
“槟州资讯自由法落实以来反应欠佳,很多槟州人民不知道此法的存在,或者不了解如何申请索取资料的程序。”
他指出,雪州自2013年落实资讯自由法以来,截止今年初共接获130项资料申请,跟槟州的差距甚大。
他说,州政府应该让更多人了解这项法案,主动到一些特定地点讲解申请资料的程序,让民众知道此法的存在。
此外,他表示,州政府应该以更开放的态度,把重要的资料放上网,让民众无需通过有关单位申请索取资料或复印文件,也能获得这些资料。
他说,跟拉玛沙米会面后,对方答应将会把这4项建议带到行政议会,以及跟槟州资讯自由法委员会的成员讨论。
另外,拉玛沙米指出,据他了解共有3项申请被拒绝,他在来临的行政议会,讨论有关备忘录的4项建议,检讨是否因为收费过高而导致少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