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派吉路老屋“许心美故居”原址发展公寓设计图测已批,居民不满遭摧毁老屋不在计划内,且密度太高,入禀槟岛市政局上诉局,要求市政局重审该计划密度。
该区约10名居民今日在市民醒念团顾问李元俊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要求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与居民会面商谈。
居民洪素君(律师)指出,该老屋在2010年被非法摧毁,自2011年开始,发展地20公尺内的居民每年都收到通知,随著设计图不断更改,居民也不断提出反对,直到去年11月设计图测被批准,约10名居民才在今年1月向上诉局上诉。
她续称,根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第21条文,距离发展地20公尺内的相邻住宅区居民必须获得通知,但其实当地受影响的居民有约百户,该法令早已“过时”,不再适合现今社会使用。
她说,市政局批准该区一依格87间屋子的密度是不对的,因为根据市政局条例,只要住宅区超过30年,20公尺内的居民反对就不允许建高密度公寓,但此计划却获批。
李元俊说,市政局在2011年要求发展商重建老屋,但至今不了了之,已批准的2栋30层、共294间公寓计划内,也不见老屋的踪影,因此质问曹观友,重建令是否已失效。
担心造成混乱
他指出,发展商在未获得广告执照的情况下已为该公寓计划打广告,这也让摧毁老屋变得很容易,因为只要被罚款6000令吉就能了事。
另外,李元俊也表示,发展商在高级公寓旁建可负担房屋或中廉价屋,会造成社交混乱(Messy Sociality),发展商应该让买家知道,高级公寓旁会是中廉价屋。
要求降低密度
洪素君解释,居民不是有歧视,只是该区周围都是2至3层楼的住宅,兴建30层高的屋子加上可负担房屋或中廉价屋,会对该区的交通等基本设施造成很大的困扰,因为该区道路不大,突然增加那么多屋子,停车位方面也是问题。“这里在平日已被学院生的汽车占满了街道,我们担心的是安全问题,若发生事故,消防车及救护车怎么进来?”
她表示,该区居民并非反对发展,只是要求公寓高度不超过10楼及降低密度,也要曹观友与居民会面,让居民了解事情发展,而非不闻不问。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曹观友稍后接受电访时证实,槟岛市政局是在去年11月批准发展商新的图测。
他说,发展商会根据已批出的图测兴建公寓,图测里并不包括重建许心美家族故居,并解释许心美故居在没获得当局批准的情况下被拆除,市政局已提控对方,而发展商已因此遭到罚款。
另外,他证实其中一名居民谢运能所说,州政府曾经接受发展商300万令吉的古迹基金,惟他说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实际详情则是槟岛市政局较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