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任何影视剧组若在未通知市政局的情况下擅自封路取景拍摄,虽然当下仅会接获区区30令吉的罚单,但若依然无视执法,将会面对被控上庭的后果。
近年来,乔治市古迹区成为国内外影视剧组前来取景拍摄的热门景点。根据《东方日报》向有关部门了解,仅是去年,就有约10组来自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剧组前来槟城取景,其中有大部分剧组以市区或古迹区为主要拍摄地点。
剧组若要在街道上拍摄,由于牵涉人员和使用器材颇多,因此往往需要封路拍摄。槟岛市区和古迹区内道路狭窄,封路拍摄会引起交通问题,因此,剧组申请封路拍摄,槟岛市政局皆会再三考虑审核。
不过,根据了解,由于地理环境限制和交通因素,槟岛市政局一般不会轻易允许剧组封起整条道路拍摄,因此,在拍摄作业繁琐又紧急的情况下,或也有一些剧组在申请拍摄不果后,擅自封路进行拍摄。
可向警方申请
日前,一组来自首都的拍摄组在观音亭后巷封路取景时,由于并没有按照程序在24小时之前预先通知当地居民和商家,引起不满,有者更把此事上传社交网站,指拍摄组封路引起不便。
槟岛市政局基本设施和交通小组成员陈金辉在受询并向负责官员查询后,向《东方日报》指出,根据他了解,相关拍摄组是因为申请不果后,擅自封路进行拍摄。
他也说,市政局将会派遣官员到该处查看,若证明剧组违规拍摄,将开出罚单。
他说,根据条例,一般剧组若要申请在街道上拍摄,必须至少提前2周,最好是一个月的时间向当局申请,当局通过小组会议讨论后,方决定是否发出准证或协调取景方式。
他说,实际上剧组也可向警方申请封路,而警方接获申请后,也会通知槟岛市政局工程部门。
“若剧组直接向市政局申请,按照例常程序,我们必须确保他们在24小时之前挨户通知受影响的居民和商家。”
陈金辉说,若证实剧组是违法封路,当局将开出罚单;虽然罚款仅为30令吉,但若剧组在被开出罚单后仍执意行事,将会被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