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强调,已在限期内申请更新执照及仍在等待该部门批准和发出授权卡(kad kuasa)旅游观光车司机,不会接获罚单。
旅游部今日发文告说,相关司机可联络州旅游部办公室以获取深入讲解,并确保在等待更新执照程序完成期间不会被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此外,旅游部也促请拥有执照的旅游巴士司机出席提升能力的课程,例如旅游延续教育课程(CTRE),作为更新执照的先决条件,并在所限定的期限内申请更新执照,符合1992年旅游业法令(482法令)第32条文。”
“CTRE课程是一项持续培训或课程,旨在增加司机的知识及提升服务质量。”
另外,旅游部说,无牌或执照逾期及尚未申请更新执照的司机,可被采取法律行动。
“旅游部严正看待无牌或执照逾期的旅游观光车司机服务课题。”
旅游部说,自7月2日展开的旅游观光车和公共服务车辆综合行动,执法单位在482法令第21条文之下发出12项检查通知。
根据第21条文,除非在该法令之下获得执照,否则任何人不得充当或自称是旅游观光车司机,抵触该条文可被罚款不超过7000令吉,或被判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该部指出,所有申请新执照及更新执照事宜,可在旅游执照执法系统(TOURLIST)的网站 http://www.tourlist.gov.my 处理。
若没接获任何反馈,申请者可联络旅游部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