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指出,警方需要更详细的法律,以便有效对付网络霸凌问题。
他受访时说,目前警方被迫使用不同的法律条文处理案件,如刑事法典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
“当涉及敲诈勒索和威胁案件,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调查,当涉及侮辱言论及恶意评论案件,将根据通讯委会法令调查。”
因此,他已与通讯部长法米会面,讨论关于网络霸凌的具体法律需求。
他说,在会面中,刑事调查部和商业犯罪调查部也出席及详细讨论此事。
法米昨天提到,该部将研究修订现有刑事法典和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以及其他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