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强调,她所持有的珠宝和奢侈品,并非通过非法活动所得到的钱购买的。
她是就一马发展公司(1MDB)针对她的3.46 亿美元诉讼在答辩书中指出,吉隆坡高庭曾于2022年11月14日明确表示,相关奢侈品并不是通过非法活动或任何失信行为中所获得的钱所购买的。
她说,一马发展公司理应受到上述法庭裁决所约束。
此前,高庭因控方未能证明被查封的物品与洗钱活动有关,因而驳回政府提出没收涉嫌挪用1MDB资金价值约8000万令吉的申请。
这些财物是于2018年5月17日,从Obyu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柏威年公寓的一个单位中查获,其中包括2435件珠宝、7支名表和29个手袋。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索回上述手表,而罗斯玛则要求索回珠宝和手袋。
根据罗斯玛在本月4日入禀的答辩书中表示,1MDB和其5家子公司,以及另4名起人,未能详细说明她所购买或持有的物品的具体情况。
她指出,这也清楚地表明起诉人的行为是草率,且不成熟的,仅仅是为了向她施加压力,起诉人的行为存有恶意。
“起诉人受到高庭于2022年11月14日所做出的裁决约束,事实上,若经过仔细审查,起诉人作为时任政府全资拥有的实体,通过总检察署采取行动,试图没收我所持有物品。”
“然而,总检察署决定退还部分属于我的珠宝,因为这些物品与起诉人无关。”
她说,政府于2019年8月22日已发布通知,召集被没收财产有利益的第三方出庭说明这些财物不应被没收的理由,而起诉人当时也未能出庭提出反对。
另一方面,罗斯玛也否认在诉讼案中,被列为第二答辩人的服装设计师莎南娜莱达斯(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为她的代理人。
此前,此前,1MDB与另外10家公司入禀高庭,向罗斯玛索赔3亿4601万0489美元购买奢侈品等赔偿。
在这起案件中,起诉人为1MDB及5家子公司,分别为1MDB Energy控股、1MDB Energy有限公司、1MDB Energy(冷岳)有限公司、Global Diversified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RC国际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起诉人则为离岸公司,分别包括Affinity Equity巩伙伴有限公司、Alsen Chance控股、Blackrock Commodities(全球)有限公司、Blackstone Asia房地产伙伴有限公司和Brightstone Jewellery有限公司。
根据诉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使用这些资金购买珠宝、手表和名牌包包等奢侈品;而起诉方将罗斯玛和服装设计师莎南娜莱达斯(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分别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诉讼文件显示,起诉方声称罗斯玛购买数千件奢侈品,并非使用自己的资金,而是挪用起诉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同时,指控莎南娜莱达斯代表罗斯玛购买了这些奢侈品。
“这些资金通过包括其馀起诉人在内的多个离岸公司进行转移,最终支付给48个不同的供应商。”
文件也显示,总共进行了320笔付款,总计达3亿4601万0489美元。这些奢侈品是原告资金的可追溯的替代品。
有鉴于此,起诉方要求法庭谕令,强制罗斯玛支付3亿4601万489美元或由法庭评估的其他金额。
他们也寻求加重赔偿、惩戒性赔偿、堂费和其他法庭认为适当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