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为改善公共部门治理和问责制的《2024年审计(修正)法案》今已在国会下议院上呈一读。
法案由首相署(法律和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提呈,并表示法案二读将在本届下议院会议期间进行。
根据国会官网发布的文件,修正案将增设新条文,并修改数条现有条文,包括第5条文,从而扩大总审计司检查、调查和审计其他任何机构账目的权限。
扩大的范围包括中2016年公司法令(777法令)注册的公司,这些公司接受联邦或州提供的财务担保。
国家总稽查署在声明中表示,现行的《1957年审计法》(62号法令)自过去33年以来从未进行过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1991年。
声明指出,修正案将涉及制定新的规定以及修订一些现有规定,即对其他机构(包括政府担保的公司)的稽查;依据财政部的公共利益政策,采用“追踪公共资金稽查”方法进行稽查;赋予总稽查司发布稽查指南的权力;以及对总稽查司报告中的任何建议、观察或意见进行后续稽查。
声明表示,希望透过修正案,改善和加强治理,使公共资金的监管能更有效地进行,避免公款外流,损害政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