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世霸动力及其3家子公司今日在上诉庭撤回它们被高庭勒令清盘,所提出的上诉。
以拿督拉温德兰为首的三司随后撤销这项上诉,并谕令世霸动力支付20万令吉堂费。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纳兹兰和莫哈末嘉扎里。
较早前,世霸动力及其子公司世霸动力国际、世霸动力私人有限公司和世霸动力集团的代表律师桑德拉陈(译音)告诉法庭,她收到其客户指示撤回上诉。
去年1月10日,吉隆坡高庭批准6家金融机构向欠债近50亿令吉的世霸动力及3家子公司,所提出的清盘申请。
世霸动力及3家子公司要求在它们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清盘的裁决,惟高庭在同年3月16日驳回这项申请。
上述6家金融机构是渣打Saadiq、大马汇丰Amanah、大马伊斯兰银行(AmBank Islamic)、MIDF Amanah投资银行、马来西亚大华银行,以及伊斯兰银行(Bank Islam)。
作为双边金融机构(bilateral financiers)的汇丰Amanah和大马汇丰银行,以及丰隆伊斯兰银行支持这项清盘申请。
在本日的庭审,律师古彦顺(译音)代表6家金融机构、律师妮莎代表汇丰Amanah和汇丰银行,以及凯伦陈(译音)代表丰隆伊斯兰银行。
这3名律师要求法庭谕令撤回上诉的世霸动力支付堂费,因为他们已为本次上诉做好准备,以及其中涉及大量的文件。
据报道,随著大马交易所驳回世霸动力的最后上诉,该公司已在本月初从马股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