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国盟党鞭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指出,警方援引《刑事诉讼法》第111条文传召雪州国盟主席兼土团党最高理事拿督斯里阿兹敏的行为,违背了赋予州议员在州议会发表言论和论点的豁免权和保护原则。
达基尤丁也是伊党总秘书,他今日发文告敦促警方应秉持专业精神,维护议会的尊严。
他表示,警方传召阿兹敏的理由,很明显是与是与他今年2月28日在雪州议会上的发表的言论有关,尽管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试图否认,并声称调查是协助调查泄密案,但这只是在引起公众批评后,事后想出来的借口。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的后续声明,试图否认调查与阿兹敏于2024年2月28日在雪州议会发表的言论有关,并声称调查是关于根据《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即任何人刻意泄露在职期间的情报或资料,这是毫无根据的,并且是在企图掩盖错误。”
“很明显,这是在不民主的行为遭到民众批评后,事后才想出来的借口。”
此外,达基尤丁强调,即使所披露的事实来自所谓的机密文件,但阿兹敏与任何国会议员和州议会议员一样,仍然享有《1959年雪兰莪宪法》第77条文连同第2和3节(附录)规定的豁免权和保护。
“更何况,他(阿兹敏)是通过正当管道,针对行政管理问题提出需要辩论的观点,以期发挥对雪州政府的制衡作用。”
他认为,警方援引《刑事诉讼法》第111条文采取行动,不仅违反了民主原则,也违反了《联邦宪法》及《1959年雪兰莪宪法》,并对警方和昌明政府处理此事的方式表示遗憾。
“他们为了掩盖真相,不惜一切代价阻止对人民对关切的问题进行辩论。事实上,政府机构被肆意用于进行政治迫害,并毫不掩饰地制造反对党政治人物的负面印象,以维护日益受损的昌明政府形象。”
“因此,国盟再次敦促立即撤销该行动,并呼吁昌明政府停止违反基本法律原则的不民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