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高庭的裁决,批准一名退休法官可获赔在2015至2022年间的逾30万令吉退休金缺额。
由拿督拉温德兰、拿督阿兹玛和拿督林宗方所组成的三司,以2比1的多数裁决,驳回政府和公共服务局的上诉。
亚庇高庭是在2022年12月9日批准拿督陈汉章的诉讼,并宣判经修正的2014年法官薪酬法令无效,与联邦宪法第125(7)条款相左。政府和公服局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拉温德兰和阿兹玛驳回政府和公服局的上诉,而林宗方则持异议裁决。
拉温德兰说,他与高庭法官的意见一致,即退休金调整是联邦宪法第125(7)条款所明定的退休金权利的一部分。
他在宣读扼要判决时说,该法律不仅赋予法官根据第125(7)条款享有退休金的权利,而且亦在2014年法官薪酬法令中,赋予上调的福利。
他说,高级联邦律师指退休金调整是一种额外的福利,而非即得权利,但他(拉温德兰)认为,此论点并无依据。
他提到,退休金权利是联邦宪法第125(4)和第79条款所赋予的宪法保护。
他补充,法官薪酬法令的修正案违反宪法第125(7)和(9)条款。
拉温德兰指出,上诉庭受联邦法院裁决的约束,也就是在阿米娜阿末和56名退休公务员起诉政府的案件中,已提及类似的法律修正,以及对于公务员的类似宪法保护。
联邦法院在去年6月27日裁决,2013年的退休金法律修正无效。法院当时指出,在2013年生效的退休金调整(修正)法令第3(2)条文,对公务员不利,因为影响其退休金调涨权利。
林宗方在少数裁决中说,2014年法官薪酬(修正)法令,不得因违反宪法第125(7)和(9)条款,而被撤销或宣判无效。
他指出,上诉庭不受联邦法院对阿米娜案件的裁决约束,因为阿米娜案涉及仅适用于公务员的宪法第147条款。
陈汉章是在2008年退休,他于2022年入禀亚庇高庭,要求做出数项宣判。
2022年12月9日,亚庇高庭宣判,经修正的2014年法官薪酬法令无效,并与宪法第125(7)条款相左。
高庭谕令陈汉章获赔在2015年7月至2022年2月之间,30万1768令吉60仙的退休金缺额。此金额包括5%利息。
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刘洪斌和柯琪兰比凯代表政府和公服局,陈汉章代表自己,并由其儿子从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