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一名小学教师因恐水症而长期旷课,最终被解雇。他向联邦法院申请撤销上诉法院的裁决,但遭到驳回。
联邦法院裁决,这名老师因旷课1535天而被解雇是有效的。
以上诉法院院长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三司,做出了驳回雅哈亚瓦希申请的裁决。
另外两位法官分别为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巴里亚和拿督罗扎里亚。
阿邦依斯干达在判决书中表示,雅哈亚的申请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的要求。
“没有新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裁决的公共利益问题。”
提出上诉至联邦法院的个人必须获得许可,并且必须说服法院相信上诉涉及新的公共利益法律问题,并且是首次由法院裁决的情况。
44岁的亚哈雅于2019年8月9日被解雇,并于同年8月6日起停止给付薪酬。
这位科学和数学老师因未能按时到霹雳宜力的一所学校报到,直到2013年4月3日才到学校报到,并于2017年5月16日开始教学。
据了解,他因小时候差点溺水而患上了恐水症,而他的兄弟也在该事件中丧生。而他必须乘船过湖才能上学。
亚哈雅在吉打州双溪大年的政府医院接受治疗,并于2015年被转介至精神科接受进一步评估。
他是于2019年受到纪律处分后,将自己的健康状况告知了学校校长。
在他缺勤的四年期间,他曾试图与有关方交涉申请转校,却遭到了忽视。
他向太平高等法庭提出司法审查申请,要求撤销对他的解雇,并重新任命他到任何可以通过陆路到达的学校任教。
亚哈雅将教育服务委员会前主席丹斯里凯尔、上霹雳县州教育局、霹雳州教育局、教育部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去年7月31日,高等法庭允许亚哈雅进行司法审查,并发出调卷令,以撤销控被告解雇他的决定。
然而,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裁决,并裁定对他的解雇并不违法。
亚哈雅的代表律师为陈建利(Chan Kean Li,译音),而高级联邦律师艾哈迈德哈尼尔则代表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