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宣布,公民权修宪案中与弃婴有关的2项争议条文,即第19B条文与第14(1)(e),由于引起社会极大争议,因此内阁决定维持现状。
他表示,今早的内阁会议已就公民权修宪案进行了商议,内政部在与各利益相关者举行会议之后,亦把相关意见提呈至内阁会议中。
“我已提呈了内阁,除了第19B条文与第14(1)(e)条文之外,其馀建议皆已获得批准。”
赛夫丁今日在布城召开记者会时说,内政部将会继续推进这项修宪案,并将在下周一与后座议员会面,以向其解释目前的修宪案情况。
同时他提及,政府自本月1日落实自愿遣返计划以来,截至本月21日已有1万9515位非法外劳主动登记,并让政府从中收取了947万7300令吉罚款。
“其中,已有1万3760人已正式离开我国。”
他表示,这项举措将会对我国非法外劳问题的解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根据联邦宪法第2附表第3部分下的第19B条文阐明,出生于大马的婴儿将自动依法自动获得我国公民权。
据媒体此前报道,内政部原有意将依法获得公民权的规定,修订成需登记才可获公民权。
惟这引起了民间的争议与抨击,律师公会前主席谢依琳形容,政府此举是在开倒车,应立即放弃修订相关条文。
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社会主义党、捍卫自由律师团更是在本月13日,以和平集会的形式,向国会提呈备忘录以表达其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