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雪隆海南会馆123名会员联署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不果,会员为此喊告,要将事件带上法庭解决。
前署理会长拿督丁才荣表示,现有理事会没有理由拒绝会员要求召开特大的权益。
“一旦特大召开,根据章程,必须有75%联署者出席才符合章程。”
他是在周六(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是指出。
丁才荣也挑战理事会,如还是怀疑联署者的身份,可自行召开特大,这也可以还联署者和现任理事一个公道。
此外,发言人兼律师朱小虎指出,于去年7月19日,理事会重组期间,包括丁才荣遭到撤换署理主席职及陈富䔗遭撤财政职务等。
此案件导致丁才荣提起法庭诉讼,朱小虎指法庭指示在法庭诉讼结束前,代替遭撤理事的新理事,不能执行职务。
无论如何,他指他们也不愿意将事件带上法庭,然而,出于对会馆及会员的利益,这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