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总检察署今日决定,撤回早前对高庭宣判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洗黑钱案中获得无罪释放的上诉申请。
沙菲宜今日发声明表示,总检察署终止有关其在洗黑钱和报假税案中获得无罪释放的上诉申请,这也意味著他在此案中的4项控罪并不成立。
“总检察长的决定不仅不偏不倚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也坚定的认可了高庭的判决。在高庭的判决中,法官认为,无论是从事实或法律上,这起案件都不存在先决的犯罪行为,无法印证洗黑钱的指控,因此才选择在没有传唤我自辩的情况,宣告罪名不成立。”
有鉴于此,沙菲宜也向其代表律师、家人和支持者,表示感谢。
他说,5年前的这项指控是具有武断性的。
早前,沙菲宜涉嫌通过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950万令吉款项,以及向内陆税收局报假税获得非法收益。控方自2021年5月21日开始传召8名证人供证,并于5月12日完成举证程序。
2022年10月28日,高庭宣判,面对洗钱和报假税共4项控罪的丹斯里沙菲宜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加米尔表示,由于控方在举证阶段无法成功提出表面证据,因此判处沙菲宜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