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卫生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重新提呈一份全新的《2023年公共卫生烟草产品管控法案》一读,即删除禁止2007年后出生者购买和吸食烟草制品的相关条文。
卫生部长扎丽哈今日提呈撤销该法案动议,并重新提呈一份全新的《2023年公共卫生烟草产品管控法案》一读,并将在周三(29日)提呈二读。
根据新法案,卫生部将“200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相关字眼删掉,并以“禁止18岁以下者,即未成年人购买和吸食烟草制品”作为取代。
新法案指出,吸烟原料是指用于吸烟,任何含有尼古丁(nikotin)、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甘油(glycerol)和三甘醇(triethylene glycol)的材料;烟草替代产品意指除了烟草产品外,任何可用于吸烟的产品或加工产品,无论是否含有吸烟材料。
根据法案第13(1)条文,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出售任何烟草产品、烟草原料或烟草替代产品。
第13(2)条文指出,若违反上述条文的个人,初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则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第13(2)(b)(i)和(ii)条文阐明,若任何企业组织违反条文,初犯者可被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和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则可被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和不超过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同时,第13(3)条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购买任何烟草产品、烟草原料会烟草替代产品;若违反第13(3)条文,即可被处以罚款500令吉,或以社会服务作为替代。
前卫生部长凯里是在2022年7月,在下议院提呈《2022年烟草制品和吸烟管控法案》一读,寻求禁止2007年或以后出生者购买和使用烟草相关产品。
不过,他在完成二读阶段,待进入三读表决环节时提呈动议,将该法案交予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改善。
国会随后在2022年10月10日解散,直到新任卫生部长扎丽哈上任后,在今年6月于下议院重新提呈这项法案。
但扎丽哈多次以需重新检讨法案部分条文为由,将该法案带上国会特委会检讨,一再展延提呈。原本在10月10日提呈二读,惟国会议员才前一天却收到通知,该法案再次展延提呈二读。